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乙级资格标准
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级、乙级和暂定级。
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承担各类工程的招标代理业务。
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。
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,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。
申请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;
(二)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;
(三)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;
(四)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;
(五)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;
(六)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、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;
(七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。
申请乙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,除具备规定的条件外,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取得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满1年;
(二)近3年内累计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在8亿元人民币以上;
(三)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12人,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6人(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3人),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6人;
(四)技术经济负责人为本机构专职人员,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历,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和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;
(五)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。
办理流程
所需材料
申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乙级资格认定,应提供以下材料:
1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报告;
2、《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表》(一式四份)及电子文档;
3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;
4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章程以及内部管理规章制度;
5、专职人员身份证复印件、劳动合同、职称证书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、社会保险凭证以及人事档案代理证明;
6、法定代表人和技术经济负责人的任职文件、个人简历等材料,技术经济负责人还应提供从事工程管理经历证明;
7、办公场所证明,主要办公设备清单;
8、评标专家库成员名单;
9、法律、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;
10、工程招标理有效业绩证明(工程招代理合同、中标通知书和招标人评价意见)。